供销社重出江湖?与其说“回归”不如说“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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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老羊皮也跟着笑了,指着云初道:“就该是这个样子,只有你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唐人,才能骗过那些真真实实的唐人。”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路上从大肥那里弄到了两只旱獭,敲死之后就挑在一根棍子上,假装是昨夜捕获的猎物。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云初卷起皮绳,重新开始编织。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对以上三种人来说,效忠皇帝是天职!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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