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要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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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娜哈只好求助哥哥,嘴巴张得大大的等着哥哥投喂。
很多地方的传说都是口口相传留下来的,所以全部成了真假难辨的传说,既然是传说那就自然做不得数。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云初背包跟马包里东西种类很丰富,其中,最让胖子方正感兴趣的就是一包包的草药以及一小包,一小包的石头粉末。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水槽边上的地是湿的,不是被水泼湿的,应该是有大量的血浸透了那片地方,不断地有苍蝇从远处飞过来,落在地面上搓手。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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