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河流干旱露出1亿年前恐龙脚印 场面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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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所以,一般情况下,这种人都会躲起来,偷偷地读书,读所有能读到的书,读所有该读不该读的书,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弄成了一个满肚子学问的异类。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云初再一次握了握方正的手低声道:“我们有缘再见!”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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