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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你要做什么呢?”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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