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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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这个时候,再说云初是罪囚,是异族人,别说其他人不相信,就连方正自己都不信。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骆驼,一队接一队的没完没了。
兵曹刘雄道:“除长安,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这两部在斗争不休的时候,自然没有办法把工作进行好,于是,龟兹大关令这个居中调和的几乎不被人看重的部门就成了最重要的办事机构。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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