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日子》:复刻八十年代生活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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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我想把它养的再肥一些,等哥哥回来就烧着吃。”眼看着大肥跑了,娜哈有些遗憾。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这里的湖水温度偏冷,生长着一种冷水扁嘴鱼,很容易长到五六十斤,在草蜢湖里,大鱼非常的凶猛,喜欢吃小鱼,所以,小鱼为了躲避大鱼就躲到了浅水处,正好便宜了云初以及塞来玛跟娜哈。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搭建好房子,云初就带着一根木叉去了湖边。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进了屋子,胖子就立刻脱掉了自己的官服,露出底下的短褂子,下身穿一条大裆裤,岔开腿坐在一张羊毛毡子上懒洋洋的对跪坐在羊毛毡子上的云初道。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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