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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黑线越来越粗,紧接着大地就震动起,军寨上也响起了苍凉的号角声。
很久很久以前,云初碰过的女子都是香喷喷的,哪怕是刚刚吃过烤羊肉,身上的味道依旧是香喷喷的。
云初笑道:“等我见过老羊皮再说。”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两个护卫见云初陷入梦魇不可自拔,其中一个就架着云初的胳膊带着他向前走,另一个护卫则牵着枣红马跟在后边。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塞来玛,你应该知道,我的运气一向不错。”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往往就是这样一座不起眼的衙门,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轨迹。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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