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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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我就要吃旱獭——哇!”
商贾只能穿麻布皂衣,穿方头不分左右的皂色鞋子,女子出嫁不得着颜色,穿绫罗,不能乘坐马车,只能骑驴,坐牛车。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如果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人弄死了,你会不会救我?”
“长安的舞女应该不会是这个样子,听玄奘说,唐人女子守礼。”老羊皮笑呵呵的道。
老羊皮二话不说就转身向龟兹城走去。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这只老猴子明明不是唐人,偏偏比唐人更加的坚守唐人的礼制。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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