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队的“副中心”,离“米”字型枢纽梦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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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羯斯噶眼中寒芒一闪,低声道:“你知道的,葛璐萨有十一个儿子。”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方正叹口气道:“突厥人来了,胡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官府跟府兵的差别,只要能弄死一个唐人,就是人家的胜利。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哼,略懂,略懂!”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没错,我不装了,以上就是威胁,如果不想在梦里跟我同床共枕,就早点吧那些东西给我!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这是一声真正的晚安。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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