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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刚刚睡醒的侯三愉快的过来帮忙,他很少遇见像云初这么慷慨大方的人,只要帮忙,就一定会有赏赐给下来。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云……”
十三年,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啊……仅仅比苏武留胡的时间短了那么区区六年……他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白米饭!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塞来玛微微点一下头,愉快地看着云初道:“你觉得羯斯噶是一个好人吗?”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乱起?是什么意思?”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