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拉:“东山再起却身处‘火山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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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何远山哼了一声道:“君子食与奴隶食有何区别?军营四百步之外就有隋人开具的食肆,论到味道,还不如侯三整治的食物好。”
这个时候,云初照例是不说话的,主要是这个时候说话她们听不进去。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云初笑着点点头。
云初摇摇头,将唐刀缓缓的从刀鞘里抽出来,愤怒的向老羊皮挥出一刀。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