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诺贝尔文学奖,“凑热闹”也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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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城墙缺口处斑驳不堪,上面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很重,看样子这里曾经发生过极为激烈的战斗。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就在云初给枣红马刷毛培养感情的时候,老羊皮再一次来到了这个小小的塞人部落。
“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你先说好,是我说过的那一句话。”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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