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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他认为,权力没有大小之分,任何微小的权力都值得尊重,然后在,尊重的前提之下,必须将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不过,还是多准备一些预案比较好。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方正从云初的回答中隐约觉得这个小子可能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老师。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方正没打算放过教育云初的机会。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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