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勋》的成功 首先归功于功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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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的筷子运用得非常熟练,她甚至不怕滚烫的旱獭肉,从云初切开旱獭之后,她手里的筷子就没有停止过。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按照他的要求,城里剩余的两千四百多个胡人每个人都需要从那些突厥人身上切下一块肉下来,然后放在旁边烧开水的铁锅里把肉涮一涮,再吞下去。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唐人对于粮食的珍惜程度,是我们西域人所不能及的,人人求而不得的粮食,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可汗眼中,竟然是祭祀的东西,一把火就那么白白的烧掉了。”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塞人每年都要给回纥人缴纳最多的牛羊,最多的物资,承受最重的作战任务,换来的仅仅是回纥人允许他们自称为回纥人。
所以,牧民们在草原上可以随心所欲,在居住地绝对不会随地埋雷。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人们不需要劳作就能有足够多的粮食,不需要酿造,醇香的麦酒就会从地下涌出,不需要放牧,牛羊就会茁壮成长,不需要纺织,桑蚕就会自动抽丝,结茧,成绸。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倒是有一只肥硕的旱獭沿着高坡在荒草中追逐了这支队伍一阵子,最后,也因为看到了天空中盘旋的金雕,就钻进草丛消失不见。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你要做什么呢?”
有这两个基础存在,云初就认为自己这一遭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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