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映辰心中的江姐:成为英雄前她是女儿妻子与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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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燥热,同样居住在桑林里的方正等人早就脱得光溜溜的浸泡在水里。
云初,我有些害怕你了。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老羊皮对云初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相信,就像云初不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一样。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爷娘……”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老羊皮摆摆手笑道:“他能去哪里呢?西域虽然很大,却也很小,朋友不可能永远都是朋友的,亲人也永远不可能一直是亲人。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你应该骑上马,带领数不尽的武士去战场上寻找属于你的荣光,你应该成为万众瞩目的人,而不是整日里被部族里的那些旱獭一样无能的人喝骂你,殴打你,折磨你,并且羞辱你。”
“爷娘在上,孩儿给您二老叩首,儿活着,有军功一转不知州县可曾传达,赏金是否拿到。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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