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假期》:能接受有点怪的女主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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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尽管何远山挥动着皮鞭不断地抽打民夫,刘雄咆哮的声音不断地在城墙上响起,却不能带给云初任何安全的感觉。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牛羊是牧人的生命,可是呢,这个时候,就算是最勤勉的牧人,也不肯离开帐篷去照顾牛羊。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一直闭着眼睛的老羊皮懒懒的道:“这个不是!”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何远山几人听了这话一个个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裴东风,说真的,他们也非常的想要一袭青衫穿,因为,在大唐,穿上青衫,就等于正式踏进了官员的行列,就何远山这个壶正,还是吏员,而非官员,龟兹大关令衙门里,只有方正一人有资格穿上青衫。
弯刀砍在甲胄上,最多迸发出一溜火星,而唐刀砍在突厥人的身上,往往就会造成非常恐怖的伤口。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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