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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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从来不跟云初提起她的过往,成为牧女之后,她脸上的笑容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她告诉儿子,现在过得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日子。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哼,略懂,略懂!”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云初摇摇头笑道:“弯刀跟马我要了,帐篷就算了,你可以住进这个帐房。”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美味的食物就是有这样的魅力,他可以让人的嘴回归本来面目,用来品尝美味的食物,而不是说一些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话语。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于是,云初一连吃了三大碗,肚皮鼓起来了也不愿意作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会嗅觉,味觉恢复之后,即便是呕吐,也能多呕吐一会。
汤锅表面的油封住了汤的热气,虽然没有滚开,但是,面条刚刚掉进锅里,马上就漂浮起来。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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