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寻回的儿子,辞职去当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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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云初把那柄开山巨斧捡回来垫在屁股下边坐下来道:“他们也是这么想的,要不然谁他娘的发疯了,才会把如此沉重的一柄斧头万里迢迢的带来西域。”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这个时候,就不用进去难为方正了。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云初的餐桌上不能仅仅有塞来玛,娜哈,牛羊,牧场,还应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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