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有风的地方》刘亦菲李现踏上追寻自我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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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护卫见云初陷入梦魇不可自拔,其中一个就架着云初的胳膊带着他向前走,另一个护卫则牵着枣红马跟在后边。
云初瞅着依旧没有声音的官衙叹口气道:“大关令的腿可能被打断了,以后难当大任,咱们大关令这个衙门,从此就要靠远山兄了。”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玄奘就出生在糜烂的大隋,尽管糜烂,那也是一个辉煌而灿烂的王朝,也是佛法大兴的时候。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可惜,这个时候窗外的鸟鸣声像是被延迟了一般,先看到鸟嘴张合,然后才能听到鸟鸣声。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如果你找一群女人给你生很多很多孩子,你就能成为大部族的阿波老爷。
在这三天里,云初一句话都没有说,更没有主动说自己是唐人话,但是呢,人人都知晓他就是一个唐人少年。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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