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美学再造大宋风华 李少红从宋代名画中找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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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低头道:“我以为用一往无前的磅礴之气来描绘唐军更加具体。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云初实在是不想把自己珍贵的第二次生命浪费在草原上,浪费在永无休止的战斗以及寻找食物中。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这也太唯心了吧?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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