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钢》:音乐咏史 剧说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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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一丁点挑战战笼的想法都没有!!!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云初抬头道:“为何要鄙夷?远山兄家道中落,全族就盼着他飞黄腾达呢,死他一个人,造福全族,算起来是赚了。
“老王!”娜哈欢呼一声就扑到老狼身边去了,将肥硕的身体骑在老狼的背上,捏着老狼的耳朵屁股一顿一顿的做骑马状。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勐撒卡说这句话的时候,随时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不论是羯斯噶,还是云初他都打不过,之所以还没有跑,完全是因为他的父亲葛萨璐在他的视线之内。
云初松开了大肥脖子上的铁链子,得到自由的大肥第一时间就蹦蹦跳跳的朝远处的草甸子跑去。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这个老家伙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初追随太宗皇帝征高句丽,负责护卫大军左翼,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几乎把黑水靺鞨胡人给杀光了。
云初比较看好后者。
所以,剩下的府兵们想要给家里传个信,往往只能带个口信回去,人言者信也,而人言最不可信,这就导致了很多悲剧的发生。
毕竟,每当一位大唐公主抵达部族之后,可汗们的可敦以及王子,特勤一类的亲人就会死一大片,而且都是莫名其妙死掉的。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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