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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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以前大学毕业签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第一签,决定着他以后能达到的高度。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云初想跑……只是龟兹城地处平原,他不知道该向哪一个方向逃跑才是正确的,毕竟,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会从任何一个地方出现。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猛!
“目标是哪里?”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就是要这样慢慢的融进去,就像一滴水掉进了江河湖海里,就像一只椋鸟混进了椋鸟群里,就像一只白色绵羊混进了白云般羊群里。
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放心吧,会抹平的。”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等花蝴蝶一般迈着舞步的胡姬们将饭食端过来,云初仅仅看了一眼,泪水就如同开闸的洪水一般肆意横流。
牛羊是牧人的生命,可是呢,这个时候,就算是最勤勉的牧人,也不肯离开帐篷去照顾牛羊。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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