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和伟透露抗原仍是两道杠:夕阳很美,我很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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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老羊皮站在人群中回头瞅着云初道:“何苦来哉!”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老羊皮不仅仅是一个人贩子那么单纯,我或许会直接去唐人居住的龟兹城里碰碰运气。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娜哈从羯斯噶的怀里溜下来,紧紧地抱住了云初的大腿,一双碧绿的眼珠子左右瞅着,尽管每一个人都在笑,娜哈却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随从大笑道:“别想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方家的小娘子都是要嫁给官员的,我们这些撮尔小吏就不要想了,就算人家敢嫁,我们也不敢娶,高门大户人家的闺女到了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人家,对人家,对我们来说都是灾难。”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这一刻,蹲在他身边准备吃饭的塞来玛跟娜哈两个人,眼珠子似乎都在发光,还是那种恐怖的绿光。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所以,梁建方暂时来不了龟兹了。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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