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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推磨法只适用于新的墨条,以及长方形砚台,这样可以很好的处理新墨条的边角。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薄薄的牛皮帐篷抵御不住这样的寒冷,尤其是天气转暖之后突然地降温,会让人觉得更加难以忍受。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拍开娜哈想要用木勺挖旱獭油喝的手,又往她嘴里送了一块肥腻的脂肪。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刘雄在一边笑呵呵的道:“我倒是不怀疑他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子,只要是罪囚,西域这么大,他们不会刻意的跟我们打交道。”

随从摇摇头道:“养不出来。”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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