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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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刚刚长出来的鹅黄色的青草被寒冰包裹,晶莹剔透的让人心疼。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今天的旱獭被云初烧得非常到位,黑灰被刮掉之后,旱獭外皮就变得焦黄,一股浓郁的香气随着蒸汽从口子位置上冒出来。
“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这就是云初一心想让塞来玛带着娜哈去羯斯噶帐篷的原因,一旦部族遭受了重大的人口损失,可汗就会毫不犹豫地将塞来玛送给别的回纥人生孩子,娜哈也会很自然地被送到大阿波葛萨璐的帐篷,等到这孩子长到八岁,就能服侍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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