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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每当歌姬用雪白纤细的手指拨动箜篌的时候,每当游吟歌者唱起《乌古斯传》赞颂回纥人的祖先的时候,在部族最勇猛的少年身边,就会出现一个身材矮小的老者。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老羊皮老神在在的躺在一张胡床上假寐,身边还有两个美丽的胡姬给他摇着羽扇纳凉。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我当然早就知道,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阿史那贺鲁从我手里买了那么多的少年人,如果他不是确定这些多余出来的人口会被他消耗掉,他疯了才会购买超过他部族接纳上限的少年人。
方正看了一遍这篇明显是长辈给晚辈劝学的箴言文字,最后指着赠言上的署名问道:“谁是石生先生?”
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五年了,云初学习的速度很快,甚至远远超越了老羊皮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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