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迷评《阳光劫匪》:荒诞搞笑 温暖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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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事实证明,大唐府兵之所以在西域所向无敌,不仅仅在于将士勇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他们身上的甲胄真的很不错。
唐人的军营外人进不去,方正这种官员也不行,有事只能在营门外等候通报。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直到娜哈被云初拔光丢进大锅里,娜哈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大声哭泣起来,她一点都不喜欢洗澡。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顶级大学毕业,却在一个五线城市的二流中学足足当了二十年的化学老师。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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