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都没钱买,菲军又想买潜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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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狼吃完了带着鱼鳞的鱼皮,就把目光放在被篝火烤的吱吱作响的烤鱼上。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最后,云初一口烤肉都没有吃,一口羊奶没有喝,一个人干掉了三盆白米饭,每一个陶盆,都比云初的脑袋大。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被风吹得忽明忽暗的炭火,将羊肉串烤得滋滋作响,同时,孜然的香味也随风飘散了。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别的回纥人即便是中毒了,也会直接粗暴地将他的死归类于疾病或者神罚。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官府办事的流程,在中华大地上几千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裴东风爵爷呢?”
云初笑着把烤鱼递给塞来玛道:“因为他想当大阿波,出人头地的时候,总是要付出一些代价的。”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云初立刻用标准的唐人官话道:“我当然会说唐人的话,不仅仅会说,我还会吟诵唐人的文章。”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这一刻,云初觉得身边那些胡人的表情无比的诡异,眼神中透着凶光。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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