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乡挺好的》评分8.3 直面异乡青年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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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想起老羊皮临走时说的话,心猛地一沉抬头看着方正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无论如何,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大唐朝廷的运转方式,以及律法要求,尤其是对官员的律法要求。
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至于他为何记得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更加的简单,云初腰上挂着一枚羊脂白玉雕刻的玉牌,上面刻着“南山新雨落,山涧云初生”这样立意新鲜淡泊的诗句,叫云初生不好听,有点像骂人,只好叫做云初!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桑林里也有一道渠水,这里的水是从坎儿井里流淌出来的,桑林恰好处在一个出水口上。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再去大关令方正,壶正何远山那里用印就成了。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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