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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云初你听我说,老羊皮不会给你安排什么好去处的,他只会诱骗你去石国参加那里的战笼遴选,你的年纪还小,不适合参加这样的血战!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估计,老羊皮也应该是这样的。
但是,老羊皮却没有放弃云初,每隔一个月就会来白羊部一次,继续蛊惑云初跟他走,为此,他不惜亲自下场,教会了云初非常多的东西。
“你他娘的什么都略懂是吧?”何远山几人也从水渠里钻了出来。
泡的时间长了,会得风湿病。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冥王麾下龙骑侯执事
“目标是哪里?”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