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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何远山等裴东风的人都走光了,这才站起来朝云初抱拳道:“多谢兄弟成全。”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云初很奇怪,就老羊皮这样的身板,自己都能轻易地干掉他,眼前的这个壮汉似乎非常的忌惮他。
“龟兹!”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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