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内访问中东三国,布林肯要“灭”什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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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如果是一般的回纥人,老羊皮也就放弃了,毕竟,如此庞大的族群里,出现一两个聪明人不是什么怪事。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不是我,是腾格尔看上他们父子俩了,召唤他们去了天国。”这种事云初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云初没打算把自己卖给老羊皮,塞来玛也没有打算把云初卖掉,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老羊皮的介绍,让云初去一个他喜欢去的地方。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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