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安“侦察处长”,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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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方正急忙道:“自然是金斧头!傻子才会选铁斧头呢。”
用了半个时辰,大关令方正就已经处理好了户曹问询互市事宜,司户要求查证的官衙属员餐食靡费问题,以及工曹询问的龟兹城损毁状态等问题。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而昨天晚上,他连梦都没有做。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娜哈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这个平日里只对吃感兴趣的小女孩也越来越黏云初,即便是睡觉也要抱着哥哥的胳膊,有时候撕都撕不开。
娜哈吃得非常忘我,而塞来玛却无心吃,因为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流着口水走过来了。
随着老羊皮混入人群不见,云初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再抬头看的时候,才能切实地感受到头上的烈日,以及周围喧闹的人群。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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