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潜入了“约死群”,聊天内容震碎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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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云初相信,上述的草乌中毒症状应该已经统统出现在了葛萨璐的身体上,只是被这个强壮如山的回纥人给忽略了。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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