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魔笛”优雅依然 一个人扛着克罗地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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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话,云初就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空碗离开了饭堂,路过门子侯三身边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小把金沙放在他手上道:“方才冒犯之处,请不要介意,我只是激怒之下失言了,奴隶人一类的话只是比喻,非指你,这点金沙,就当赔罪。”
云初一个唐人站在密道出口处,很快就引来了那些商人们的仇视,于是,一群挥舞着弯刀的人就乱哄哄的朝云初扑过来。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刘雄笑道:“老子的身子骨就是铁打的。”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啧啧,几位兄长明鉴,我总以为这小子是娘们假扮的,现在确定了,这是一个男娃……”
药材他认识其中的雪莲,甘草,黄芪,矿石粉末,他认识其中的小升丹,跟雄黄粉,其余的一些颜色湛蓝,或者玫红,或者乌青的粉末他就不认识了。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这世上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人们认为的任何新鲜事都不过是历史的重复。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等这个猴子一样的老家伙脱掉羊皮大氅之后,云初惊讶的发现,这只老猴子的里面居然穿着一套丝绸制作的长衫,尤其是胡姬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开始缠绕纱网,先把他裸露在外的头皮遮住,再把一顶硬幞头戴在他的头上,脑袋后边还有两条飘带,稍微摇晃一下,飘带就像蛇一样扭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了。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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