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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提着一根大羊腿匆匆地过来了。
“这幞头啊,是从鲜卑头巾演化过来的,以前鲜卑人戴头巾显得凶猛彪悍,被唐人改变之后,就显得高贵儒雅了许多。
方正叹口气道:“我们不修城墙,城门,不收税,我们的好日子也基本到头了。”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龟兹的房子都是夯土房子,后边高,前面低,方便收集雨水。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枣红马鼻子里喷出灼热的气息波及到了云初的脸,云初牵着枣红马绕过破败的衙门,去了一处被绿荫笼罩的院落。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因为,不论你因为什么缘故杀了人,都会让很大的一部人觉得你跟他们不一样。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这些羊肉都是被盐水浸泡过的,只要撒上孜然这种西域多得不能再多的东西,美味基本上就算成功了。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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