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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战争开始了。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用了半个时辰,大关令方正就已经处理好了户曹问询互市事宜,司户要求查证的官衙属员餐食靡费问题,以及工曹询问的龟兹城损毁状态等问题。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考虑到大唐官吏与那个时代官吏数量的比例,自己目前获得的这个书吏位置要比那时候的书吏位置高出不少。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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