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作品充斥低俗血腥等内容,微短剧故事越讲越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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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是几人中的智囊,立刻就跳起来道:“你是说这个斧头的主人出关的时候带的是一柄铁斧头,回去的时候换上了一柄金斧头?”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我总觉得是你杀死了他们。”
这句话应该是问到了老羊皮的痛处,云初没有回避,也同样盯着老羊皮的眼睛看。
巫婆们割破面颊,以脸上的血涂抹在葛萨璐的脸上,希望能获得腾格尔的怜悯。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方正低着头又看看自己被云初包裹的如同粽子一般的左腿道:“拿上你的户籍,过所,快跑吧,你是我招募的书吏,不算是大关令衙门里的吏员,快点跑,最好能尽快跑到西州。
小小的龟兹镇官衙,是云初了解大唐国力民生的最好的课堂。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离开本来的部族,想要去别的部族活命千难万难,根本就不会获得信任。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云……”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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