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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由于这些青稞可以拿去喂养牛羊,骆驼,割青苗的胡人们还是非常的积极。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我没有钱……”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于是,云初迷茫的转过身,朝对面的胖子轻轻抱拳一礼道:“长者谬赞了。”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我现在是比粟特勤的部下!以后就能无视葛萨璐了,云初,你也可以当比粟特勤的部下。”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