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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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朔望日,自然有牙人把钱交上来,四千贯!”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老羊皮来到一个高大的夯土门楼前不动弹了,云初也听到了一阵激烈的手鼓以及摇铃声。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眼睛里进沙子了。”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云初指指脑袋道:“这里有伤,记不得了。”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价格昂贵,乃是老神仙孙思邈孙真人亲自研制,据说由豆粉和药制成,既能去污又能护肤,据说用它洗手洗面,十日色如雪,三十日如凝脂。
云初微微一笑。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在这片草原上,也只有老羊皮或许有门路让云初去他一直想去的唐人营地。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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