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总统刚上任,这国要求印度从本国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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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方正白了云初一眼道:“你想那么多做什么,那个叫做阿史那贺鲁的混账东西杀了我们军民商七百余人,就活该他活不过今年,是全族活不过今年。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为了补足大唐佛法的不足之处,玄奘不远万里求取西经,这就是明证。”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最最严重的是,家里人以为府兵死了,会把口分田收回去……
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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