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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云初看看几人快要凸出来的眼睛笑着点点头道:“要不然这样一柄价值不菲的铁斧头也不至于落到侯三这种奴隶人手中。”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葛萨璐的儿子带着一群少年围攻云初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模样,脸上笑眯眯的,眼睛里的寒光却冰冷地能杀死人。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如果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人弄死了,你会不会救我?”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因此回到桑林地之后,他就从马厩里把自己的枣红马牵回来,喂了一些精饲料,还仔细地给马洗刷了一遍,再过几天,自己能跑多远,就指望这匹马呢。
如果是仅仅是这样,云初并不缺少从头再来的勇气,只是,当他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只会啼哭的婴儿的时候,那种剧烈的反差,彻底的改变了他原本的人格。
方正给云初分派的是一间黑洞洞的茅草顶的小房子,窗户很小,只有一尺见方,门槛很高,门楣很低,进出需要低头。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说完话就拨转马头重新回到看热闹的人群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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