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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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唉……”老羊皮长叹一声,继而虚弱的道:“法师是被官兵接走的……”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云初心头没来由的痛了一下,低着头低声问道:“当初玄奘回归大唐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上你?”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只有一些不知所谓的隐士大儒才会教弟子这些不知所谓的学问。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我甚至不准备开什么食肆。”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金雕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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