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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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隋人身份只是你的跳板,如果你不当隋人,就没有成为唐人的可能。”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方正狞笑一声道:“就怕他不来,他快到了,咱们大唐的杀人王也到了,这一次就看谁杀人杀的多。”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就在胸骨都若隐若现的时候,葛萨璐痉挛的身体重重的倒在羊皮堆里,再无声息。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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