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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要知道,一旦比粟特勤知道他泄露了自己的计划,他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砍头在这种下场面前都是最轻的。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今天何远山已经把话说的非常通透了,云初想要户籍没问题,想要各种便利也没有问题,前提是他必须证明大关令衙门里的人都必须是一伙的。
云初把一根足够肥硕的羊肉串递给羯斯噶之后,就在其余的羊肉串上重新洒了一些乌头粉增加羊肉的鲜味。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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