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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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是一个瘸腿老兵,模样很老,年纪应该不算大,不能因为他有一头的白发就说人家老的快死掉了。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云初笑道:“铁还有生锈的时候,你们要是不听劝啊,以后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别来找我就行。”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结果,他从这个刚刚当上从八品大关令的小官身上,看到了一位指挥若定的大将军模样。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我大关他褚遂良的老娘啊,在这里升官无望,不捞一点钱财,如何对的起老子每年吃的那两斤沙子。”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感谢你们陪我走到现在,再次鞠躬致谢。

离开了老羊皮的家,就回不去了,老羊皮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到他跟云初有紧密的联系,毕竟,居住在龟兹城里的唐人跟隋人都不怎么喜欢跟胡人打交道,尤其是唐人!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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