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是特朗普现在最头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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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吏掌固的差事就是负责管理文书仓库!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文职岗位,不用出去打仗,据说这是方正临走前仔细托付过何远山才有这个结果的。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原本灌一口凉水咕噜噜几下,就当漱口的方正,突然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也弄了一根桑树枝有模有样的跟云初一起清洁牙齿。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爷娘……”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塞人认为男子十三岁了,就已经成年,他们认为男人成年的标志就是可以交配出下一代来。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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