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劲多年,西北最硬核城市“抱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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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看了云初良久,长叹一声道:“想出这个办法混钱入关的人一定是一个读书人!”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回纥人不吃鱼!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云初得到了一套茶具,那么,何远山得到的东西应该更多,由此可见,云初当说方正一个月只收四千贯这中间有猫腻的事情是真的,他真的只上缴四千贯,自己留下了更多的东西。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我就要吃旱獭——哇!”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是你杀了他们是吗?”塞来玛有些兴奋。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也不恼怒,继续朝何远山拱手道:“同样是麦面与羊肉,云某明日请壶正品尝一下何谓君子食,何谓奴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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