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送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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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兄弟们苦哈哈的来到关外,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起码的为官之道。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回到自家帐篷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云初继续编织着马鞭,塞来玛继续纺着羊毛,娜哈自然百无聊赖的在帐篷口永无休止的玩耍自己的白石头。
老羊皮的家有床,还是两头上翘的胡床,床上堆满了各种皮草跟织物,云初躺上去的时候,宛若陷入了云彩。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云初更加相信自己家教授说的话,而不是老羊皮这个亲身经历者。
一只旱獭七八斤,烤熟之后三四斤,不一会功夫,就被她们母女吃得干干净净。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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