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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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文书是不同的!
老羊皮终究没有回答云初提出来的问题,不过呢,也就是因为有这个问题,他的心情又开始变得不好了。
“乱起?是什么意思?”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好人不好吗?”
那个时候,只要塞人们给天可汗送去一些干掉的天山雪莲,干掉的牦牛尾巴,干掉的肉,干掉的毛皮,就能得到当时那位“天可汗”赏赐的麻布,绸缎,以及盐巴跟铁锅,这非常的划算。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这一次,他不管了。
安西四镇中多的是白发老兵,最早的一批府兵甚至参加过侯君集灭高昌的战事,要知道那已经是十三年前的事情了。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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